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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章則彙編平台維護說明
by secemma, 2013-06-07 08:50:53, 人氣(860)

各位主管、同仁大家好: 

為提供全校教職員生全校性及各單位法規查詢,整合各單位法規公告事宜,並維護本校法規完整性,特建置本平台。

 

本平台維護方式說明如下:

1.本平台僅限登入者(即本校教職員工生)可閱讀。

2.請各單位將單位網站所公告之法規(Word)移至本平台,各單位網站不再公告法規。單位網站內之「法令規章」網頁請超連結至本平台,單位網頁顯示文字範例如下:

「請點選本校秘書室 > 行政章則彙編 >登入帳號密碼 > 查閱○○○處//中心///所法規」或

「請點選本校首頁教職員/學生 > 行政章則彙編 >登入帳號密碼 > 查閱○○○處//中心///所法規」或

「請點選行政章則彙編(網址:http://my.stust.edu.tw/site/rules ) > 登入帳號密碼 > 查閱○○○處//中心///所法規」

3.敬請各單位主管指定專責人員(12)處理單位內法規整理事宜,並建立法規個案檔卷,彙整其歷次修訂資料,以利查考。

4.本平台將開放管理權限予各單位專責人員,維護單位所屬平台空間,另請專責人員協助僅需維護所屬單位之法規,勿隨意變更其他單位之法規。

5.請各單位專責人員即時更新單位內法規至本平台,廢止法規請歸類至「已廢止法規」區。舊法請於上傳新法後,將檔案歸類至「歷史法規區」。秘書室將依各單位所更新至本平台的法規進行全校性年度行政章則彙編事宜。

6.法規公告程序為「○○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行。」請於該會議紀錄經校長批核後公告實施該法規。如需報教育部或其他機關核定之法規,請於核定後再行公告實施。

7.法規檔案名稱請統一為「法規名稱 + (通過/修正通過/核定/廢止日期)」,例如「南臺科技大學風雲人物獎勵實施要點(1020520修正通過)」、「南臺科技大學組織規程(1020110核定)」或「南臺科技大學補助頂尖實務專題實施要點(1020520通過廢止)」。文件上傳標題與法規檔案名稱需一致。

8.法規檔案之內容格式、版面設定等請務必依本校「南臺科技大學法制作業程序及應注意事項」 (本平台秘書室項下 > 南臺科技大學法制作業程序及應注意事項調整後上傳。

  

 

秘書室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