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購買賣」、「訪問買賣」指得是因為特殊的購買機制,讓用戶在購買前無法真正接觸到商品面貌(例如PCHOME網路購物),所以規定必須提供商品到貨後的七天鑑賞期。
不過用戶必須真的只是經由「鑑賞」後發現商品不適合自己、不是自己想像的樣子,才能要求退貨,而通常這時候都會要求產品必須保持內容物、包裝等的一定完整性。
從上面兩點來看,「數位軟體」是不是在沒有購買前就無法接觸商品面貌呢?另外「數位軟體」如何在下載後認定用戶只有經過「鑑賞」,而沒有真正的使用過?這裡其實應該有不同於傳統實體產品的思維方式,而不是拿著舊法律硬要套到不適用的新機制身上。
數位軟體,尤其像電子書,因為很容易複製保存,和一般所謂的「實體商品」有非常大的不同,所以在購買機制上不能夠一概而論,若是真的提供七天鑑賞期可退費,那軟體開發者的權益怎麼辦?
「郵購買賣」、「訪問買賣」指得是因為特殊的購買機制,讓用戶在購買前無法真正接觸到商品面貌(例如PCHOME網路購物),所以規定必須提供商品到貨後的七天鑑賞期。
不過用戶必須真的只是經由「鑑賞」後發現商品不適合自己、不是自己想像的樣子,才能要求退貨,而通常這時候都會要求產品必須保持內容物、包裝等的一定完整性。
從上面兩點來看,「數位軟體」是不是在沒有購買前就無法接觸商品面貌呢?另外「數位軟體」如何在下載後認定用戶只有經過「鑑賞」,而沒有真正的使用過?這裡其實應該有不同於傳統實體產品的思維方式,而不是拿著舊法律硬要套到不適用的新機制身上。
數位軟體,尤其像電子書,因為很容易複製保存,和一般所謂的「實體商品」有非常大的不同,所以在購買機制上不能夠一概而論,若是真的提供七天鑑賞期可退費,那軟體開發者的權益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