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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議題A第七題
1樓
為何我們要反核四??
2樓
台灣不缺電力
核四計畫進行之後,台灣電力供應情形有了很大的改變,這些變化,已使核四的必要性和原初構想大不相同。根據經濟部能源會和台電最近所提出的資料,核四計畫案以後,又再規劃、執行中的新增電力計畫至少有:
1.新增民營電廠,發電量相當三座核四廠
2.火力機組汰舊換新,發電量超過一座核四廠
3.汽電共生與再生能源的增加,也有相當於核四廠的發電量
3樓

巨大核災發生,台灣即成廢墟

核電災變無法完全避免,萬一發生,對人民健康、財產甚至生命的傷害,對土地環境的破壞,都可能巨大到無從估計、無法彌補。像車諾堡的災變,如果發生在核一、核二或核四,至少北台灣將成為廢墟,不能住人,其他地方,也只有沒能力逃到外國的人才不得不住。又因為台灣地狹人稠,加上缺乏核能災變緊急應變所需之人力和設備以及平時充分的演練,一旦災變發生,根本無法在短時間內疏散,北部700萬人以上的人口,如果僥倖逃過一死,也有一大部分會受到輻射傷害,而在幾年後得癌症死亡。(以台灣的人口、土地面積和交通設備,事實上也不可能有讓700萬人安全的逃生方法。)

這麼巨大難測的災害,有誰敢冒險呢?只有對土地和人民沒有感情、不顧人民生命、不怕國土成為廢墟、不負責任而無能的政府,才會冒這樣的危險,將人民置於核災的危險和恐懼中。這是以上許多國家改變核電政策的基本原因。政策改變之後,致力於更有效率的用電方法、增加已有電廠的發電效率、研究開發其他電源等等工作,使得他們不蓋核電廠,仍然有充足而比較安全的電力來源。

一個負責任而有能力的政府,不會建核電,也不需要建核電。一個硬是要建核電的政府,暴露出它無心或無力尋求其他電源,更暴露出對土地人民沒有感情,這種政府,沒有存在的價值。

4樓

絕對安全必然帶來毀滅性災難

人類最大的災難往往來自與過度的自信,台電常常宣稱核電廠是絕對安全的,但事實是凡是皆有風險,僅是機率高或低罷了.

自認為絕對安全,是造成災難的最主要原因,因為要營造此一神話,久而久之會讓人過於自信,而失去反省能力,造成不可彌補的災難,一次世界大戰後,法國人沿著德國邊境造了一道防備工事,固若金湯,稱為馬奇諾防線,自認為世界上不可能被攻破的防線,結果德軍閃電攻取波蘭,繞境入法國,法國不戰而降,馬奇諾防線反而成了法國亡國的主因.

新加坡航空公司成立30,從未發生空難,因此他們十分自豪,堅信透過良好的訓練與管理,他們絕對可以永遠保持零空難記錄,結果是這次在桃園中正機場摔了一交,以近百條人命的血腥教訓收場.

30年未曾失事,以每天平均有1000架次起飛或降落來計算,30年的時間裏共有一百萬次的起降,換算為機率,其失事率為百萬分之一,與核電廠發生災變的機率同樣極低.

核能電廠發生災變的機率小於百萬分之一,機率極低,因此台電工程人員堅信不可能發生意外但只要有機率風險存在者必定會發生,只是快或慢,以及在誰的身上發生而已.

台電在操作核電廠可信度比起新航是差遠了,此次購買的核反應機組,更是世界唯一的機型,是日本人假奇異公司之名製造的,與日本所有核電廠使用的反應爐完全不同,以後也不會有同型產品生產,這樣一個孤兒產品,如何能保證絕不會有萬一呢??

一架飛機失事不過百條人命,但是一個核電廠發生重大意外,以台灣的地小人密,恐怕是無法承受的重,值得我們如此冒險去擁抱嗎?

5樓

台電以不建核四,台灣就會缺電;停建核四,台灣就浪費掉已經投資的480億及已定契約的437億,來恫嚇人民。那麼,讓我們先來看看台電如何扭曲事實的真相:

(一)     沒有核四,台灣也不會缺電(零替代方案)

依台電自已的資料,不建核四,在200520062007台灣仍然有20.3%18.8%13.6%的備用容量率。比我國過去十年及日本過去十七年來的備用率還高。增建核四只是增加國家資源的浪費。

(二)     提昇天然氣發電效率,可以生產更多的電

把現有天然氣機組的35%效率提昇至55~60%高效率複循環機組,燃料不變,污染減少,又可增加相當於核四93%2,500MW發電量,其工期比核四更短。

(三)     提昇燃煤、燃油發電效率,還可增加發電

只要將現有燃煤、燃油的33~35%效率逐一提昇至45%以上的複循環機組,則最後可多出半部多核四的發電量。然後我們再分析核四不建,就真的造成損失嗎?結果是:不建核四反而省錢,建了核四反而更虧。

6樓
核能發電若發生意外可能帶來的災害是毀滅性丶長久性的可怕危難,範圍之大殘害之久,對環境造成的輻射災害之嚴重幾乎令人無法挽救與想像,只要住在台灣,不分族群、不分藍綠、不分男女、不分老少,都會受到它的威脅。如果能多發展環保的發電方式及節約用電,相信是大家救地球最好的方法了!
為了自己,為了自己的孩子,為了別人,也為了別人的孩子,我們有義務要站出來,反核四。
路不會只有一條,核四的替代方案也不只有一種:

第一方案:善加使用裝備容量,即可免建核四廠
提高現存設備利用率、妥善安排裝置機組檢修,縮短檢修日程,提高發電量,減少輸、變、配電的電力損失量。

第二方案:提高使用效率
台電可幫助消費者,提高電力使用效率,即向客戶買電作電源。因為省電是最可靠的電源,且電費不會上漲。這種使客戶製造「餘電」的方法,不必建新廠,不必付維護或燃料費,不會製造污染,而居民的生活方式,並沒有改變,尚且還可免除畏懼核電的威脅,生活的更加舒適。

第三方案:積極開發再生能源
以長期而言,不管我們再怎樣降低能源需求,我們將需要發展別的能源,以供應用,並求減少依賴核能和石化燃料的使用。幸運地,使用再生能源的技術已就緒,可導致我們成為「能源獨立自主」的國家。

科學的精進,可從太陽、風和從庭園、田園而來的雜屑成為電力。這些電力是工業、車輛的動力,是家庭、辦公大樓的照明,驅熱取暖的來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自產電力」。

7樓

就如我報告中提到的代替方案新增民營電廠

1995年開放的第一、二階段民營電廠,可實際商轉之容量為527萬瓩;1999年公告的現階段民營發電廠,容量為291萬瓩,合計共818萬瓩,相當於三座核四廠之發電量(核四發電量為270萬瓩)。

這是在核四進行以後新增的供電計畫,預期在2005年以前完工運轉,這個事實,使得核四的興建,顯得浪費而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