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匯流淪口號? 倫敦奧運恐看不到全套
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聯合報
「數位匯流」已成當今產業最夯名詞,馬英九總統數度強調今年是「數位元年」,但數位元年的盛事倫敦奧運轉播,因衛星廣播電視法與行政命令的限制,國內觀眾可能看不到「全套」。
倫敦奧運將有十一頻道同時播送高畫質賽事,轉播經費需五百多萬美元,因為金額太高,沒有業者有意願標購。據指出,因馬總統已說今年是數位匯流、高畫質電視元年,在政府層層「暗示」下,中華電信因此私下資助愛爾達電信,希望能拿下奧運轉播權。
據了解,愛爾達原規畫將十一路同步播出的轉播權賣給中華電信,中華電信打算於MOD播出,但卡在衛廣法及行政命令「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等規定,計畫可能胎死腹中,屆時民眾將只能「十一選三」,看到「半套」奧運轉播。
立法委員蔡正元日前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官員時,以林書豪的NBA賽事破題質詢,為可以在電視上看到,電腦、手機卻看不到?「數位匯流只是口號!」他把矛頭對準營運處長陳國龍:「人家在前頭努力,你在後頭扯後腿」。
陳國龍則回應,「我沒有這麼大影響力,我是按照法規處理」,強調與網路授權、MOD屬固網等有關;NCC主委蘇蘅也指出,這十一路視訊根據衛廣法,應該申請執照,蔡正元指她與陳國龍「作梗」,「我不接受你的指控」。
蔡正元強調,他關心的不是行政規則,而是國人能否同時看到十幾場賽事,奧運賽事既屬臨時性,應可參考副主委陳正倉先前的裁示:比照購物頻道案,在管理規則加上「但廣告專用頻道及因應重大節慶活動,經主管機關核可者不在此限」,即可解套。
蔡正元批評,「NCC官員壞透了!」只要站在民眾收視權益及發展數位匯流、體育等角度思考,從寬解釋法令,問題即可迎刃而解;官員卻硬指必須修法、賴給立院,若屆時民眾無法自由選看倫敦奧運,他將提案要求官員下台負責。
http://nccwatch.org.tw/news/20120313/106777
2.中華電信為了提升自己的用戶安裝率居然使出這招逼迫想觀看奧運賽事的觀眾買單,這實在太沒道理了…而且既有的MOD安裝戶應該要免費觀賞全部,為什麼要額外再付費觀看勒…有剝兩層皮的嫌疑…
3.電視製播上有較嚴謹的規範,經過簽約與拿到轉播權才能撥放,不像網路上資訊氾濫盜版橫行…政府的資料匯流除非經營一家完整的企業或者有民營企業願意買版權經正常管道提供網路使用者使用…
8.我不支持實名制,就像現在的FACEBOOK,大家太容易得到別人的個資,延伸出來的問題越來越多~就算有網路警察也沒辦法避免傷害的產生…
數位匯流淪口號? 倫敦奧運恐看不到全套
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聯合報
「數位匯流」已成當今產業最夯名詞,馬英九總統數度強調今年是「數位元年」,但數位元年的盛事倫敦奧運轉播,因衛星廣播電視法與行政命令的限制,國內觀眾可能看不到「全套」。
倫敦奧運將有十一頻道同時播送高畫質賽事,轉播經費需五百多萬美元,因為金額太高,沒有業者有意願標購。據指出,因馬總統已說今年是數位匯流、高畫質電視元年,在政府層層「暗示」下,中華電信因此私下資助愛爾達電信,希望能拿下奧運轉播權。
據了解,愛爾達原規畫將十一路同步播出的轉播權賣給中華電信,中華電信打算於MOD播出,但卡在衛廣法及行政命令「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等規定,計畫可能胎死腹中,屆時民眾將只能「十一選三」,看到「半套」奧運轉播。
立法委員蔡正元日前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官員時,以林書豪的NBA賽事破題質詢,為可以在電視上看到,電腦、手機卻看不到?「數位匯流只是口號!」他把矛頭對準營運處長陳國龍:「人家在前頭努力,你在後頭扯後腿」。
陳國龍則回應,「我沒有這麼大影響力,我是按照法規處理」,強調與網路授權、MOD屬固網等有關;NCC主委蘇蘅也指出,這十一路視訊根據衛廣法,應該申請執照,蔡正元指她與陳國龍「作梗」,「我不接受你的指控」。
蔡正元強調,他關心的不是行政規則,而是國人能否同時看到十幾場賽事,奧運賽事既屬臨時性,應可參考副主委陳正倉先前的裁示:比照購物頻道案,在管理規則加上「但廣告專用頻道及因應重大節慶活動,經主管機關核可者不在此限」,即可解套。
蔡正元批評,「NCC官員壞透了!」只要站在民眾收視權益及發展數位匯流、體育等角度思考,從寬解釋法令,問題即可迎刃而解;官員卻硬指必須修法、賴給立院,若屆時民眾無法自由選看倫敦奧運,他將提案要求官員下台負責。
http://nccwatch.org.tw/news/20120313/106777
有版權的當然就是有花錢買的就可以播阿,質疑前怎麼不說說我花錢買給大家看呢?政治人物阿出張嘴而已,法律就是這樣,不然利害你就改法條阿,然後在被罵阿!
2.中華電信為了提升自己的用戶安裝率居然使出這招逼迫想觀看奧運賽事的觀眾買單,這實在太沒道理了…而且既有的MOD安裝戶應該要免費觀賞全部,為什麼要額外再付費觀看勒…有剝兩層皮的嫌疑…
3.電視製播上有較嚴謹的規範,經過簽約與拿到轉播權才能撥放,不像網路上資訊氾濫盜版橫行…政府的資料匯流除非經營一家完整的企業或者有民營企業願意買版權經正常管道提供網路使用者使用…
8.我不支持實名制,就像現在的FACEBOOK,大家太容易得到別人的個資,延伸出來的問題越來越多~就算有網路警察也沒辦法避免傷害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