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311福島核災發生後,原能會即參酌國際組織及世界核能先進國家的資訊,對我國核電廠進行安全總體檢,檢討可能的潛在危險,以強化抗地震、防山洪、耐海嘯的能力。若上述因應措施仍無法有效控制核子事故的發生,核能電廠會以保障人民健康為首要任務,立即在最短時間內啟動「斷然處置措施」,杜絕輻射外洩的可能,以確保民眾安全,務使臺灣不致發生類似日本福島核電廠的事故。
(二)根據日本國會調查,福島核災發生原因是天災也是人禍,除了遭受超大型海嘯衝擊,也因緊急處置行政程序僵化,而導致決策遲延。但是福島情境的核災,並不會發生在臺灣,因為除外海的地質條件不同外,台電公司已經採取許多防範措施,包括建立前所未有的「斷然處置措施」,就是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最高考量,寧願廢棄電廠,也絕不會讓輻射外洩。一旦達到斷然處置措施啟動條件時,工作人員可在1小時內完成所有準備工作,隨時可將生水或海水注入反應爐。當電廠人員研判已達注水狀況時,視狀況由值班經理或核能副總經理決定注水,決策流程確保不會延宕。
(三)為使民眾更為安心,政府已依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進行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之檢討,將緊急應變範圍從核電廠半徑5公里擴大為8公里,台電公司已依法完成8公里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防護措施分析及規劃。未來原能會擬將核能電廠應變區規劃為3圈,即3公里、8公里、16公里。由於核災導致輻射外洩不會瞬間發生,一般有足夠時間進行民眾防護措施。而政府早在事故惡化前就已啟動各項應變工作,包括預警通知、室內掩蔽、服用碘片及疏散收容等防護措施。由於應變準備是核安深度防護的一環,政府已對超出預期事故做好延伸準備,結合防救災資源,以確保民眾之安全。
(四)假如事故演變到需採取疏散,政府依照風險及疏散效率,優先疏散3公里內民眾、再視氣象和風向狀況規畫增加下風向疏散範圍。政府汲取福島經驗,避免多次重複疏散,正進行疏散作業細部規劃,包括疏散路線、收容場所等。依目前規劃,疏散民眾會移往16公里外收容場所安置。經調查,桃園以北收容場所達956處,可收容超過42萬人,此項統計還沒包括台北市收容量和旅宿業者。因此發生核災後,政府有充分能力可疏散並收容核電廠附近民眾。
原文網址:http://twenergy.org.tw/Faq/faq_more?id=66
A︰台灣太小了,只要發生核災,所有人都無法迴避核災的傷害,因為台灣太小,無處可逃,而且國際只會說這是台灣核災,而不會說是新北核災或屏東核災的,台灣的產品甚至工業產品都無法外銷,甚至外國機船都未必敢靠岸,糧食自給率不到4成的台灣豈不是要餓死?
福 島核災,很幸運的是控制棒及時插入,沒有演變成更大的災害,但是已經讓日本今後百年即使動用巨大國家資源,也無法彌補。福島人的悲哀不僅是實際的身家性 命,還包括在社會身分的代價,福島人都不敢說或不想說自己來自福島。福島核災發生當時的日本首相菅直人表示︰「福島核災是上天保佑,否則日本是5千萬人都 需要撤離避難的!」
日本國土面積是台灣的10倍,而且地形狹長,但反觀台灣核電,尤其北部三座核電廠,30公里圈是650萬人,80公里圈則超過1千萬人,完全不知道要往哪裡撤,比日本更難以想像。
大 企業家台達電榮譽董事長鄭崇華說他聽核四廠長說核四很安全,但台電擅自變更一千五百多項設計,半數是關於安全的,連原能會都指出六百多項違規,還能相信是 安全的?他只是去核四參觀一下,就看得出核四電廠蓋得很好?他知道核四包藏禍心,如混入寶特瓶,難道他能接受這樣的品管?
核四攸關台灣人還能不能繼續當台灣人的命運,他怎能說他的美國朋友說核四很安全,就要強迫台灣人接受核四?而且他自己3月底在上海表示過,台灣用電太浪費,只要稍微節能,不需要核電,還怕電力太多,是否遭到什麼壓力後改口了?
鄭崇華應該聽聽福島核一為了收拾核災而死的吉田昌郎廠長臨諍言「福島核災是車諾比的10倍」及「日本得分成三塊,東日本不能住人,只好住北海道、西日本了!」
現在日本政府盡全力掩飾,每天都無法掉以輕心,但台灣太小太小了,連分三塊的機會都沒,這些企業大亨都有數萬乃至數十萬員工,他們應該學鈴木汽車老闆鈴木修為了員工以及家屬的身家性命而要求廢核。
(一)日本311福島核災發生後,原能會即參酌國際組織及世界核能先進國家的資訊,對我國核電廠進行安全總體檢,檢討可能的潛在危險,以強化抗地震、防山洪、耐海嘯的能力。若上述因應措施仍無法有效控制核子事故的發生,核能電廠會以保障人民健康為首要任務,立即在最短時間內啟動「斷然處置措施」,杜絕輻射外洩的可能,以確保民眾安全,務使臺灣不致發生類似日本福島核電廠的事故。
(二)根據日本國會調查,福島核災發生原因是天災也是人禍,除了遭受超大型海嘯衝擊,也因緊急處置行政程序僵化,而導致決策遲延。但是福島情境的核災,並不會發生在臺灣,因為除外海的地質條件不同外,台電公司已經採取許多防範措施,包括建立前所未有的「斷然處置措施」,就是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最高考量,寧願廢棄電廠,也絕不會讓輻射外洩。一旦達到斷然處置措施啟動條件時,工作人員可在1小時內完成所有準備工作,隨時可將生水或海水注入反應爐。當電廠人員研判已達注水狀況時,視狀況由值班經理或核能副總經理決定注水,決策流程確保不會延宕。
(三)為使民眾更為安心,政府已依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進行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之檢討,將緊急應變範圍從核電廠半徑5公里擴大為8公里,台電公司已依法完成8公里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防護措施分析及規劃。未來原能會擬將核能電廠應變區規劃為3圈,即3公里、8公里、16公里。由於核災導致輻射外洩不會瞬間發生,一般有足夠時間進行民眾防護措施。而政府早在事故惡化前就已啟動各項應變工作,包括預警通知、室內掩蔽、服用碘片及疏散收容等防護措施。由於應變準備是核安深度防護的一環,政府已對超出預期事故做好延伸準備,結合防救災資源,以確保民眾之安全。
(四)假如事故演變到需採取疏散,政府依照風險及疏散效率,優先疏散3公里內民眾、再視氣象和風向狀況規畫增加下風向疏散範圍。政府汲取福島經驗,避免多次重複疏散,正進行疏散作業細部規劃,包括疏散路線、收容場所等。依目前規劃,疏散民眾會移往16公里外收容場所安置。經調查,桃園以北收容場所達956處,可收容超過42萬人,此項統計還沒包括台北市收容量和旅宿業者。因此發生核災後,政府有充分能力可疏散並收容核電廠附近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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