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喜犒師 僖公二十六年 左 傳
齊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齊,洮之盟故也。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於展禽。
齊侯未入竟,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事。」
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縣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
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大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豈其嗣世九年而棄命廢職?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侯乃還。
大意:
1.自「齊孝公伐我北鄙」至「使受命于展禽」
翻譯: 夏,齊孝公攻打我國北方的邊境,衛國人攻打齊軍,這是春天時僖公尋求洮盟約的原故。僖公派展喜去犒勞齊師,並且要他先向展禽請教如何措辭。
記敘(魯僖公)使展喜犒(齊)師。
2.自「齊侯未入竟」至「恃此以不恐」記敘展喜(以先王有命及諸侯有望)說服齊孝公終止伐我(魯)。
3.「齊侯乃還」句記敘齊侯還。
主旨:說明魯君子有恃(先王之命,齊孝率桓)而無恐。(篇腹(二))
(說明說人者以攻其心則成。)(篇外)
王孫滿對楚子 宣公三年 左 傳
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于雒,觀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
對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姦。
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兩,莫能逢之。用能協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遷于商,載祀六百。
商紂暴虐,鼎遷于周。德之休明,雖小,重也。其姦回昏亂,雖大,輕也。
天祚明德,有所底止。成王定鼎于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翻譯:
楚子討伐陸渾的戎人,於是來到雒水邊,在周的境內陳兵示威。
周定王派王孫滿去慰勞楚子。楚子問他九鼎的大小、輕重如何?王孫滿回答說:「這在於君王的德行如何,不在於九鼎本身。從前夏朝正當有德時,遠方圖畫各種物象進貢,九州的首長進貢金屬,於是鑄造九鼎,把圖畫上的物象都鑄在鼎上,因此各種物象都具備,讓人民知道神物和怪物。所以人民進入川澤山林,不會遇到對人不利的物類。螭魅罔兩這類鬼怪,也不會遇上。因此人民無災害,能上下協和,以承受上天的福佑。夏桀昏亂,九鼎就遷到商,過了六百年。商紂暴虐,九鼎就遷到周。德行如果美好光明,鼎雖然小,但重不可遷;如果奸邪昏亂,鼎雖然大,但是輕的,很容易被遷走。上天降福給有德的人,九鼎是有固定的地方,不可以隨便移動。成王把九鼎安置在郟鄏,占卜的結果,是要傳三十代,享國七百年,這是上天所授的天命。周德雖然衰微,但天命並沒有改變。九鼎的輕重,是不可以詢問的。」
申不害:戰國時鄭人,本學黃老,而主刑名,重術之運用,周顯王十八年,為韓昭侯相,內修正教,國治兵強,為相十五年,各國不敢侵犯。
公孫鞅:戰國時衛人,姓公孫名鞅,行之十年,秦國大治,因封於商,又號商君。
對曰:「申不害,韓昭侯之佐也。韓者,晉之別國也。晉之故法未息,而韓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後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則姦多。故利在故法前令,則道之;利在新法後令,則道之(利在)。故新相反,前後相悖。則申不害雖十使昭侯用術,而姦臣猶有所譎其辭矣。故託萬乘之勁韓,七十年而不至於霸王者,雖用術於上,法不勤飾於官之患也。公孫鞅之治秦也,設告(相)坐而責其實,連什伍而同其罪,賞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勞而不休,逐敵危而不卻,故其國富而兵強。然而無術以知姦,則以其富強也資人臣而已矣。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敗也,而張儀以秦殉韓魏。惠王死,武王即位,甘茂以秦殉周。武王死,昭襄王即位,穰侯越韓魏而東攻齊,五年而秦不益尺土之地,乃城其陶邑之封,應侯攻韓八年,成其汝南之封;自是以來,諸用秦者皆應、穰之類也。故戰勝則大臣尊,益地則私封立,主無術以知姦也。商君雖十飾其法,人臣反用其資。故乘強秦之資,數十年而不至於帝王者,法(不)〔雖〕勤飾於官,主無術於上之患也。」
問者曰:「主用申子之術、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
對曰:「申子未盡於法也。申子言:『治不踰官,雖知弗言』。治不踰官,謂之守職也可;知而弗言,是謂過也。人主以一國目視,故視莫明焉;以一國耳聽,故聽莫聰焉。今知而弗言,則人主尚安假借矣?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二首者,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也。今有法曰:『斬首者,令為醫、匠。』則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醫者,劑藥也;而以斬首之功為之,則不當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斬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斬首之功為醫、匠也。故曰:二子之於法、術皆未盡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