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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這樣做! ( 狂犬病防治)
1樓
(一)不接觸與飼養野生動物(包括生病之野生動物及屍體),勿棄養寵物且應定期施打疫苗,如發現動物行為出現異常,如停止吃喝、不安、頻尿、畏光或出現攻擊性等,請儘速通報各地動物防疫機關處理(通報專線0800-761-590)。
(二)如遭動物抓咬傷,謹記4口訣,1記:保持冷靜記住動物特徵、2沖:大量清水、肥皂沖洗傷口並用優碘消毒、3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打疫苗、4觀:儘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日(諮詢專線: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