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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議題C
1樓

討論議題

1.      新聞所敘說的悠遊卡破解手法的正確性為何?請使用自己的觀念嘗試解說這次駭客事件使用的手法。

2.      悠遊卡公司所說的「四道程序」是哪四道?請簡單介紹。

3.      目前悠遊卡所使的應用技術與晶片卡所使用的應用技術有何差別?

4.      RFID是什麼?請簡單敘說原理與應用。

5.      台灣資訊科技是否落後?否則怎麼一台特規讀卡機就可破解悠遊卡?

6.      上文提到新的晶片悠遊卡可是卻沒有說明其用途,若使用晶片悠遊卡請試著構想如用應用晶片悠遊卡。

7.      為什麼此次駭客只消費了39元卻有可能被罰千萬罰款,到底「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是一個怎麼樣的條款。

8.      整組討論此次悠遊卡破解事件對社會有甚麼樣的影響?
 
 
 
 

嘗試新金融攻擊法…駭客破解悠遊卡超商消費露餡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8/78/2zhwy.html

 

悠遊卡遭破解 專家:防護密碼落後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7/8/2zha1.html

 

二代悠遊卡 金鑰密碼難度升級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8/4/2zibu.html

 

2樓
6:

我的構想是 都是要砸下大成本生產第二代晶片悠游卡 可以做成使用者可以刷卡消費或是電子錢包 增加他的使用性 試試看消費者的心態 市面上消費的反映在覺得說需不需要大量生產

3樓
1.      新聞所敘說的悠遊卡破解手法的正確性為何?請使用自己的觀念嘗試解說這次駭客事件使用的手法。
悠遊卡公司發現儲值加密系統遭駭客破解,修改儲值程式後,不需要到特定商店付錢即可自行加值,已知至少有3張悠遊卡被駭客加值,並在市面上消費。悠遊卡公司說明,加密系統並未遭到破解
 
手法:涉案的工程師入侵系統,企圖竄改第1張加值系統時,就遭安全系統擋下,悠遊卡公司為抓人,故意讓他成功開兩卡消費,再報警抓人
 
 
 
 
 

8.      整組討論此次悠遊卡破解事件對社會有甚麼樣的影響?
全台灣有這麼多人使用悠遊卡,她真的安全嗎?
同樣的事情會不會再度發生?
我想經由這次的事件,會讓政府更加正視人民的隱私,如何加強盜用防線,是首要處理的問題。
4樓
2.      悠遊卡公司所說的「四道程序」是哪四道?請簡單介紹。
  第一道:密碼金鑰
  第二道:密碼多樣化
  第三道:防偽驗證碼
  第四道:後台判讀
5樓
4.      RFID是什麼?請簡單敘說原理與應用。
 
RFID 是「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的縮寫,中文可以稱為「無線射頻識別系統」。 通常是由感應器(Reader)和RFID標籤(Tag)所組成的系統,其運作的原理是利用感應器發射無線電波,觸動感應範圍內的RFID標籤,藉由電磁感應產生電流,供應RFID標籤上的晶片運作並發出電磁波回應感應器。以驅動能量來源區別,RFID標籤可分為主動式及被動式兩種:被動式的標籤本身沒有電池的裝置,所需電流全靠感應器的無線電波電磁感應產生,所以只有在接收到感應器發出的訊號才會被動的回應感應器;而主動式的標籤內置有電池,可以主動傳送訊號供感應器讀取,訊號傳送範圍也相對的比被動式廣。
6樓
5.      台灣資訊科技是否落後?否則怎麼一台特規讀卡機就可破解悠遊卡?

我認為台灣的資訊科技是有些落後,因為軟體系統方面也該隨著科技發展進行更新,就像專家說的舊型悠遊卡內部是屬於早期的系統,所以只要以現在科技加上花一點時間就可以破解,現在推出了新型悠遊卡,不僅容量加大,密碼防護又複雜許多,應該可以大幅降低資料遭竄改可能。
7樓
 
3.      目前悠遊卡所使的應用技術與晶片卡所使用的應用技術有何差別?
 
悠遊卡是以感應的方式   
  感應距離一般為1~5公分
  搭配較大的讀頭天線可到10cm. 感應距離跟銅線繞線長度與面積都有關係
 
晶片卡即是在塑膠卡片上封裝積體電路(IC),並在卡上提供外接的金屬接點(或非接觸式),
使讀寫裝置可對它提供電源和信號,並使兩者間可互相通信傳輸資料。
 
晶片卡有兩種基本的類型,
一種是「智慧型」,它具有一個中央處理器,
可進行實際的資料儲存與安全防護作業,並具讀寫能力,可加入新的資料並予以處理
另一種通常稱為記憶卡,主要做資料儲存之用
 
晶片卡也可以分類為接觸式、非接觸式,及兩者組合式。
接觸式卡片有6或8個外接的金屬接點,讀卡裝置必須實際接觸到卡片才能夠互相通信
而非接觸式卡片內含線圈,以電磁感應方式通信,不需接觸到讀卡設備。
8樓
7.      為什麼此次駭客只消費了39元卻有可能被罰千萬罰款,到底「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是一個怎麼樣的條款。

此例主要是觸犯
第三十條
  偽造、變造或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本條例所規定之電子票證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犯罪所得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此罰則重點應是「偽照、變造電子票證」,而非其消費金額多寡。但若悠遊卡不限做電子票證使用,
在購入悠遊卡後,變更儲值金額之電磁紀錄則應以刑法第201-1條處罰之

第 201-1 條 
(偽造變造金融卡等之電磁紀錄物與行使罪)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信用卡、金融卡、儲值卡或其他相類作為
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工具之電磁紀錄物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9樓
其實這次的事件駭客並未侵入到資料庫,因此在刷卡之後資料庫比對一下便會發現數值異常。如果又在同一個地點使用,很容易就會被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