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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訪客: 191294
文章: 173
討論: 460
容量: 剩餘
472.7 MB
(500 MB)
老師: 李育強
助教: 林恭賢 , 洪賢麟 , 胡惟評
閱讀權限: 開放旁聽
位置:
工程與社會專題(資訊)_四技資工四甲等合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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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討論議題A
(黃俊富,
497g0042@webmail.stut.edu.tw
, 2011-10-07 13:04)
1樓
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不合理 15分鐘的鑑賞期已經足夠了
一個遊戲下載下來玩喜歡不喜歡15分鐘應該就足夠了
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虛擬商品雖與實體商品不同 但一樣帶給使用者 許多視覺上的享受 理所當然也必須要
有鑑賞期
3.
15
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下載下來使用 應該就知道需不需要繼續使用了
4.
如果你是
Google
你會怎麼做?
開放一個留言板 給消費者留言
如不好的評語到一定的人數
立即下載 退費
(尤保焜,
497g0109@webmail.stut.edu.tw
, 2011-10-07 14:17)
2樓
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不合理,7天的時間對生意人來說太多讓他們覺得賺很少,而且如果用開罰的方式或許只會讓GOOGLE把軟體都下架,畢竟生意人不做賠錢生意。可以跟GOOGLE協商另外開放優惠也許會更好。
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虛擬商品看的到摸不到,實體商品是看的到摸的到,有鑑賞期就像是實體有退貨的時間。
3. 15
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夠,下載下來時不會太久,不好的話可以馬上退。
4.
如果你是
Google
你會怎麼做?
儘量與政府協商,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運作方式,如果無法達成共識就會離開這塊市場。
(陳信霖,
497g0119@webmail.stut.edu.tw
, 2011-10-07 15:12)
3樓
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不合理,應用軟體非實體商品,不適用七日鑑賞期
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虛擬商品雖然與實體商品不同,但仍需有鑑賞期,消費者無法在使用前知道是否符合需
求
3.
15
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足夠,如果符合消費者的需求自然會購買
4.
如果你是
Google
你會怎麼做?
與政府協商,盡量和政府、消費者達成共識
(洪梓鑫,
497g0110@webmail.stut.edu.tw
, 2011-10-07 15:36)
4樓
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不合理吧,一不配合就開罰,這樣還有哪個廠商想要來交易,還是多協調一下比較好。
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雖然不同,但也許可以開放來讓使用者知道一下,關於這個軟體的東西吧。
3.
15
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應當是夠用拉,進去晃一下大概就會知道是不是所喜愛的類型了。
4.
如果你是
Google
你會怎麼做?
開放個一點時間給消費者來鑑賞,會用的還是會用。
(陳冠妃,
497g0906@webmail.stut.edu.tw
, 2011-10-07 17:56)
5樓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不合理,應多加協調找出雙方都認可的方案,除非google態度強硬不配合才開罰。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就是因為不同才會引發文章中的事件,若虛擬商品開發成試用版、完整版,應該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
15
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基本上是夠用的,介面喜不喜歡、功能合不合用一下子就可以知道了。
如果你是
Google
你會怎麼做?
開發試用版軟體,消費者想要完整版再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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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臺科技大學計網中心
(
STUST Computer Network Center
) 建置
與政府協商,盡量和政府、消費者達成共識
不合理,應多加協調找出雙方都認可的方案,除非google態度強硬不配合才開罰。
就是因為不同才會引發文章中的事件,若虛擬商品開發成試用版、完整版,應該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
基本上是夠用的,介面喜不喜歡、功能合不合用一下子就可以知道了。
開發試用版軟體,消費者想要完整版再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