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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議題A
1樓
請發表看法吧!!!
2樓

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我覺得不合理,因為所謂的7天鑑賞期,是針對網路購物,無法在購買時看到實體且需要運
  送時間所定的。雖然Market是在網路上購買App但經過下載後,馬上就可以使用,以7天的
  鑑賞來說,對某些App來說,根本就不公平(如:遊戲你玩7天破關後就退掉),所以我覺得要
  求7天鑑賞期不合理。

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我覺得虛擬商品的鑑賞期還是必要的,但鑑賞的時間以15分鐘來說太少、七天太多,時間是

  必須在討論的部分。


3.     15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我覺得不太夠,如果是簡單的遊戲或許15分鐘可以了解,但功能較多的App時就不太夠了。


4.     如果你是Google你會怎麼做?
 
加強App上架的審核,以及規定開發者必須提供試用本版本,這樣亦不會有惡意軟體及鑑賞期的問題。
 
3樓
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罰百萬,合理嗎?
我覺得不合理,你哪裡來的本事去罰google,他頂多就停掉台灣市場而已,這樣真的對我們是好的嗎,我們有我們的法律沒錯,可是也要對每個不同的事情有不同的法律吧。
 
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虛擬商品是像網路購物,他不是實體商品可以看的到摸的到用的到,有七天鑑賞期當然不過份。
 
3. 15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要對於不同軟體而有不同鑑賞時間,不然15分鐘真的不夠去知道我們適不適用。
 
4. 如果你是Google你會怎麼做?
每個軟體上架都要有試用版,讓使用者免費使去使用實際操作,看適不適合,在去做下載,這樣就沒這個問題了。
4樓

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我覺得還滿合理,第一次台灣的政府站在人民角度幫我們想,為我們爭取福利!!

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虛擬商品你看的到,但摸不到,我覺得有七天鑑賞期不過份吧!!

3.     15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軟體種類分了那麼多種,有些應用軟體可能15分鐘就能摸透他在做啥,但有些遊戲類或旅遊類可能使用上會超過15分鐘,所以我是覺得15分鐘可能不夠用

4.     如果你是Google你會怎麼做?
看可不可以像apple制定一個有效的措施,對兩者都不會吃到虧!!
5樓
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我覺得北市府根本沒有權力去開罰,消費者都沒有說話了,北市府連這個也要管。
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我覺得一點也不為過,沒用過要如何了解他們實用性,所以我認為是必要的。
3. 15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十五分鐘我覺得夠了,喜歡就去買來用。
4. 如果你是Google你會怎麼做?
做出兩個不同的下載點,一個試用版,一個是付費版。
6樓
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合理,我覺得台灣政府管太多了
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我認同,虛擬跟實體根本就不能合併在一起
3. 15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如果時間再增加個15分鐘會更好
4. 如果你是Google你會怎麼做?
先做出試用版,再推出正式版會比較好
7樓
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北市府其實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發言,有些軟體真的很沒有價值到那個訂價。

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虛擬商品很多都會誤導消費者下載,但如何規劃鑑賞期真的需要傷腦筋。

3. 15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在消費者觀點是不夠的,因為有些遊戲可能要玩超過15分鐘,在加上下載時間一定會超過。

4. 如果你是Google你會怎麼做?
提供付費版及試用版L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