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我覺得虛擬商品的鑑賞期還是必要的,但鑑賞的時間以15分鐘來說太少、七天太多,時間是
必須在討論的部分。
3. 15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我覺得不太夠,如果是簡單的遊戲或許15分鐘可以了解,但功能較多的App時就不太夠了。
虛擬商品你看的到,但摸不到,我覺得有七天鑑賞期不過份吧!!
軟體種類分了那麼多種,有些應用軟體可能15分鐘就能摸透他在做啥,但有些遊戲類或旅遊類可能使用上會超過15分鐘,所以我是覺得15分鐘可能不夠用。
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我覺得不合理,因為所謂的7天鑑賞期,是針對網路購物,無法在購買時看到實體且需要運送時間所定的。雖然Market是在網路上購買App但經過下載後,馬上就可以使用,以7天的
鑑賞來說,對某些App來說,根本就不公平(如:遊戲你玩7天破關後就退掉),所以我覺得要
求7天鑑賞期不合理。
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我覺得虛擬商品的鑑賞期還是必要的,但鑑賞的時間以15分鐘來說太少、七天太多,時間是
必須在討論的部分。
3. 15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我覺得不太夠,如果是簡單的遊戲或許15分鐘可以了解,但功能較多的App時就不太夠了。
4. 如果你是Google你會怎麼做?加強App上架的審核,以及規定開發者必須提供試用本版本,這樣亦不會有惡意軟體及鑑賞期的問題。
1.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發百萬,合理嗎?
我覺得還滿合理,第一次台灣的政府站在人民角度幫我們想,為我們爭取福利!!2. 虛擬商品與實體商品不同,哪來鑑賞期可言?
虛擬商品你看的到,但摸不到,我覺得有七天鑑賞期不過份吧!!
3. 15分鐘的鑑賞期夠用嗎?
軟體種類分了那麼多種,有些應用軟體可能15分鐘就能摸透他在做啥,但有些遊戲類或旅遊類可能使用上會超過15分鐘,所以我是覺得15分鐘可能不夠用。
4. 如果你是Google你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