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代通信技術專利權」這是一個看不到摸不到的技術,為什麼可以申請專利權?
專利權:中華民國現行專利法係於2004年7月1日修正公布施行,專利權人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使用、為販賣之要約、販賣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或該方法直接製成物品之權。基於該法律精神,目前我國專利法已採世界潮流,為一種「排他權」,因此,專利權人實施其專利權時,仍會有侵害他人專利權問題,其 應不可忽視。目前我國專利分為發明、新型、新式樣等三種。
我想,最主要是因為這樣的技術被用在”實體”的手機上,所以就必須申請專利權來保障自己的產品。
2. 所謂的專利所有權是什麼?代表的涵義為何?為什麼要去申請,沒有申請會怎樣嗎?
專利所有權,應該是該專利被申請之後,能將所有權轉移給其他人。
沒有去申請,那就表示該專利的所有權轉移不被法律承認。
3. 「當初從Palm和Motorola手中買來這2項專利的時候,就已經沒有簽名了」既然當初買來的時候就沒有簽名,是否Google公司則具有專利效力?若是的話為何HTC購買之後會因無簽名判無效?
大概是因為申請的國家不同,對專利權的規範也不同而導致這樣的情況發生。
4. 「三星在一九八八年曾宣佈將本著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提供有關技術,因此不能以侵權為由」 請問什麼是「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
公平、合理、非歧視原則是技術標準專利許可的重要原則,對於保證技術標準的瞬利制定和有效實施具有重要作用。
5. 為了手機市場,目前很多廠商都提出自己的專利互告,那麼,歐洲電信標準研究院所認可的「基本專利技術」,又是什麼樣的專利?
6. 若今天你是HTC,你所購買的專利無效,而對方又只回答「我們買來的時候本來就沒有簽名了」你會怎麼做?
再重新申請一次專利,既然有買賣,那就有證據此無效專利誰是擁有者,這要要從新申請專利應該是可以通過的。
7. 若今天你構思了一樣新產品,但是卻沒有做出實品來,你能申請專利嗎?你會想申請專利嗎?
申請專利權必須具備的要件 :申請專利權的發明或創作,除了必須符合申請的程序要件之外,也必須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該發明或創作,是否符合「產業利用性」、「新穎性」以及「進步性」的三個實質要件,如經審定核准公告,始得獲得專利權。
當然會想申請,自己的想法被人拿去用,自己卻沒有任何好處,這是誰都不願意的。
8. 承上題,若今天你申請了某項專利,卻得知需每年繳交「專利費」才能持續擁有專利權,你會怎麼做?
照時繳費,畢竟這是保護自己發明最好的辦法,除非專利費已經遠高於該專利所帶來的利益。
1.「第三代通信技術專利權」這是一個看不到摸不到的技術,為什麼可以申請專利權?因為「第三代通信技術專利權」以我國專利法來講,它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一條:稱發明者,謂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所以亦可申請專利。
2.所謂的專利所有權是什麼?代表的涵義為何?為什麼要去申請,沒有申請會怎樣嗎?給予申請人在一定期間享有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或該方法直接製成物品之權。沒申請的話,如果其他人拿去申請,自己將不能販賣有此專利相關商品。
3.「當初從Palm和Motorola手中買來這2項專利的時候,就已經沒有簽名了」既然當初買來的時候就沒有簽名,是否Google公司則具有專利效力?若是的話為何HTC購買之後會因無簽名判無效?否 既然沒有發明人的簽名,那專利並不歸屬於Google,當然Google也沒權出售該專利。
4.「三星在一九八八年曾宣佈將本著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提供有關技術,因此不能以侵權為由」 請問什麼是「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企業同意基於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其貢獻於終端產品上所採用技術的附加價值大小來收取合理的專利授權費用,並可根據比例原則,以其在相關產品技術標準中所占的核心智慧產權之比例來進行靈活的授權談判。
6.若今天你是HTC,你所購買的專利無效,而對方又只回答「我們買來的時候本來就沒有簽名了」你會怎麼做?要求退貨。
7.若今天你構思了一樣新產品,但是卻沒有做出實品來,你能申請專利嗎?你會想申請專利嗎?不一定要有實品,只要能揭示具體技術內容,並符合「發明專利」、「新型專利」、「新式樣專利」標準,就能申請。會,自己發明的東西,當然不希望被別人佔有 。
8.承上題,若今天你申請了某項專利,卻得知需每年繳交「專利費」才能持續擁有專利權,你會怎麼做?如果我的專利能讓我賺更多的錢,繳納一點維持費並不算甚麼。
專利主要是對發明、實用新型及新式樣(又稱「外觀設計」)此三者經申請並通過審查後所授予的一種權利;發明是指提供新的做事方式或對某一問題提出新的技術解決方案的產品或方法;新型是指對舊事物的形狀、構造或裝置提出新的技術性創作;新式樣則是指在事物的外觀尚追求美感的新創作。(出處:維基百科)
2.所謂的專利所有權是什麼?代表的涵義為何?為什麼要去申請,沒有申請會怎樣嗎?
專利權人在發明受保護的時期內,有權決定誰可以─或不可以─使用該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權人可允許或許可其他當事方按雙方議定的條件對發明進行使用。權利人也可將其對發明享有的權利出售給他人,該他人則將成為新的專利權人,專利一旦失效,即不再受保護,該發明便進入公有領域,也就是說,權利人不再對該發明享有專有權,該發明可由他人進行商業性利用。
作為對專利保護的回報,所有專利權人必須公開披露關於其發明的信息。這一要求可以對他人的進一步創造力和創新起到推動作用。這樣,專利不但對權利人予以保護,而且還必須為其它研究者和發明人提供信息。
沒有申請專利也就沒辦享有以上的權力。
3.「當初從Palm和Motorola手中買來這2項專利的時候,就已經沒有簽名了」既然當初買來的時候就沒有簽名,是否Google公司則具有專利效力?若是的話為何HTC購買之後會因無簽名判無效?
Google應該具有有效專利,專利一般由各國國家專利局授予,根據這些地區制度,申請人在一國或多國提出要求保護髮明的申請,然後由每一個國家來決定是否在各自領土上給予專利保護。
4.「三星在一九八八年曾宣佈將本著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提供有關技術,因此不能以侵權為由」 請問什麼是「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
公平原則要求專利池不得無故拒絕許可以限制新的廠商進入。
合理原則要求許可條款特別是專利許可費率應當合理。
非歧視原則要求專利池對任一被許可廠商應當一視同仁,不得因為所屬國別、規模大小等原因而厚此薄彼或拒絕許可。
(出處:MBA智庫百科)
5.為了手機市場,目前很多廠商都提出自己的專利互告,那麼,歐洲電信標準研究院所認可的「基本專利技術」,又是什麼樣的專利?
6.若今天你是HTC,你所購買的專利無效,而對方又只回答「我們買來的時候本來就沒有簽名了」你會怎麼做?
要求退貨+1。
7.若今天你構思了一樣新產品,但是卻沒有做出實品來,你能申請專利嗎?你會想申請專利嗎?
專利主要是對發明、實用新型及新式樣(又稱「外觀設計」)此三者經申請並通過審查後所授予的一種權利;發明是指提供新的做事方式或對某一問題提出新的技術解決方案的產品或方法;新型是指對舊事物的形狀、構造或裝置提出新的技術性創作;新式樣則是指在事物的外觀尚追求美感的新創作。
根據上述條件可以申請專利。
當然要申請專利,這樣才可以讓自己的權利有所保障。
1. 「第三代通信技術專利權」這是一個看不到摸不到的技術,為什麼可以申請專利權?
專利權:中華民國現行專利法係於2004年7月1日修正公布施行,專利權人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使用、為販賣之要約、販賣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或該方法直接製成物品之權。基於該法律精神,目前我國專利法已採世界潮流,為一種「排他權」,因此,專利權人實施其專利權時,仍會有侵害他人專利權問題,其 應不可忽視。目前我國專利分為發明、新型、新式樣等三種。
我想,最主要是因為這樣的技術被用在”實體”的手機上,所以就必須申請專利權來保障自己的產品。
2. 所謂的專利所有權是什麼?代表的涵義為何?為什麼要去申請,沒有申請會怎樣嗎?
專利所有權,應該是該專利被申請之後,能將所有權轉移給其他人。
沒有去申請,那就表示該專利的所有權轉移不被法律承認。
3. 「當初從Palm和Motorola手中買來這2項專利的時候,就已經沒有簽名了」既然當初買來的時候就沒有簽名,是否Google公司則具有專利效力?若是的話為何HTC購買之後會因無簽名判無效?
大概是因為申請的國家不同,對專利權的規範也不同而導致這樣的情況發生。
4. 「三星在一九八八年曾宣佈將本著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提供有關技術,因此不能以侵權為由」 請問什麼是「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
公平、合理、非歧視原則是技術標準專利許可的重要原則,對於保證技術標準的瞬利制定和有效實施具有重要作用。
5. 為了手機市場,目前很多廠商都提出自己的專利互告,那麼,歐洲電信標準研究院所認可的「基本專利技術」,又是什麼樣的專利?
6. 若今天你是HTC,你所購買的專利無效,而對方又只回答「我們買來的時候本來就沒有簽名了」你會怎麼做?
再重新申請一次專利,既然有買賣,那就有證據此無效專利誰是擁有者,這要要從新申請專利應該是可以通過的。
7. 若今天你構思了一樣新產品,但是卻沒有做出實品來,你能申請專利嗎?你會想申請專利嗎?
申請專利權必須具備的要件 :申請專利權的發明或創作,除了必須符合申請的程序要件之外,也必須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該發明或創作,是否符合「產業利用性」、「新穎性」以及「進步性」的三個實質要件,如經審定核准公告,始得獲得專利權。
當然會想申請,自己的想法被人拿去用,自己卻沒有任何好處,這是誰都不願意的。
8. 承上題,若今天你申請了某項專利,卻得知需每年繳交「專利費」才能持續擁有專利權,你會怎麼做?
照時繳費,畢竟這是保護自己發明最好的辦法,除非專利費已經遠高於該專利所帶來的利益。
1.「第三代通信技術專利權」這是一個看不到摸不到的技術,為什麼可以申請專利權?
因為「第三代通信技術專利權」以我國專利法來講,它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一條:稱發明者,謂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
所以亦可申請專利。
2.所謂的專利所有權是什麼?代表的涵義為何?為什麼要去申請,沒有申請會怎樣嗎?
給予申請人在一定期間享有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或該方法直接製成物品之權。
沒申請的話,如果其他人拿去申請,自己將不能販賣有此專利相關商品。
3.「當初從Palm和Motorola手中買來這2項專利的時候,就已經沒有簽名了」既然當初買來的時候就沒有簽名,是否Google公司則具有專利效力?若是的話為何HTC購買之後會因無簽名判無效?
否 既然沒有發明人的簽名,那專利並不歸屬於Google,當然Google也沒權出售該專利。
4.「三星在一九八八年曾宣佈將本著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提供有關技術,因此不能以侵權為由」 請問什麼是「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
企業同意基於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其貢獻於終端產品上所採用技術的附加價值大小來收取合理的專利授權費用,並可根據比例原則,以其在相關產品技術標準中所占的核心智慧產權之比例來進行靈活的授權談判。
6.若今天你是HTC,你所購買的專利無效,而對方又只回答「我們買來的時候本來就沒有簽名了」你會怎麼做?
要求退貨。
7.若今天你構思了一樣新產品,但是卻沒有做出實品來,你能申請專利嗎?你會想申請專利嗎?
不一定要有實品,只要能揭示具體技術內容,並符合「發明專利」、「新型專利」、「新式樣專利」標準,就能申請。
會,自己發明的東西,當然不希望被別人佔有 。
8.承上題,若今天你申請了某項專利,卻得知需每年繳交「專利費」才能持續擁有專利權,你會怎麼做?
如果我的專利能讓我賺更多的錢,繳納一點維持費並不算甚麼。
專利主要是對發明、實用新型及新式樣(又稱「外觀設計」)此三者經申請並通過審查後所授予的一種權利;發明是指提供新的做事方式或對某一問題提出新的技術解決方案的產品或方法;新型是指對舊事物的形狀、構造或裝置提出新的技術性創作;新式樣則是指在事物的外觀尚追求美感的新創作。(出處:維基百科)
第三代通係技術專利權屬於發明,所以可以申請專利權。2.所謂的專利所有權是什麼?代表的涵義為何?為什麼要去申請,沒有申請會怎樣嗎?
專利權人在發明受保護的時期內,有權決定誰可以─或不可以─使用該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權人可允許或許可其他當事方按雙方議定的條件對發明進行使用。權利人也可將其對發明享有的權利出售給他人,該他人則將成為新的專利權人,專利一旦失效,即不再受保護,該發明便進入公有領域,也就是說,權利人不再對該發明享有專有權,該發明可由他人進行商業性利用。
作為對專利保護的回報,所有專利權人必須公開披露關於其發明的信息。這一要求可以對他人的進一步創造力和創新起到推動作用。這樣,專利不但對權利人予以保護,而且還必須為其它研究者和發明人提供信息。
沒有申請專利也就沒辦享有以上的權力。
3.「當初從Palm和Motorola手中買來這2項專利的時候,就已經沒有簽名了」既然當初買來的時候就沒有簽名,是否Google公司則具有專利效力?若是的話為何HTC購買之後會因無簽名判無效?
Google應該具有有效專利,專利一般由各國國家專利局授予,根據這些地區制度,申請人在一國或多國提出要求保護髮明的申請,然後由每一個國家來決定是否在各自領土上給予專利保護。
4.「三星在一九八八年曾宣佈將本著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提供有關技術,因此不能以侵權為由」 請問什麼是「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
公平原則要求專利池不得無故拒絕許可以限制新的廠商進入。
合理原則要求許可條款特別是專利許可費率應當合理。
非歧視原則要求專利池對任一被許可廠商應當一視同仁,不得因為所屬國別、規模大小等原因而厚此薄彼或拒絕許可。
(出處:MBA智庫百科)
5.為了手機市場,目前很多廠商都提出自己的專利互告,那麼,歐洲電信標準研究院所認可的「基本專利技術」,又是什麼樣的專利?
6.若今天你是HTC,你所購買的專利無效,而對方又只回答「我們買來的時候本來就沒有簽名了」你會怎麼做?
要求退貨+1。
7.若今天你構思了一樣新產品,但是卻沒有做出實品來,你能申請專利嗎?你會想申請專利嗎?
專利主要是對發明、實用新型及新式樣(又稱「外觀設計」)此三者經申請並通過審查後所授予的一種權利;發明是指提供新的做事方式或對某一問題提出新的技術解決方案的產品或方法;新型是指對舊事物的形狀、構造或裝置提出新的技術性創作;新式樣則是指在事物的外觀尚追求美感的新創作。
根據上述條件可以申請專利。
當然要申請專利,這樣才可以讓自己的權利有所保障。
8.承上題,若今天你申請了某項專利,卻得知需每年繳交「專利費」才能持續擁有專利權,你會怎麼做?看這個專利能否帶來足夠利益,不能的話就沒有必要繼續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