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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D&議題E
1樓

議題D :
此次福島核電廠事故事第二個評為「國際核事件分級」第七級事件的事故,所謂的「國際核事件分級」為何?若是台灣也發生高達七級的事件,台灣可能會變成什麼情況?

有人說過要毀滅台灣 只需要2發核彈 北部一發 南部一發 其實他錯了 中部1發就可以斷掉台灣的希望
台灣核電廠 台北3座  屏東1座 隨便其中1座發生此問題的話 超過半個台灣都需要撤離影響人口實在非常多
如果北部整個炸掉 南部還有可能解決最基本的食物需求 過著蠻荒生活 南部炸掉的話 龐大的都會人口 龐大的食物需求 也必定需要進口食物 拖垮經濟
現在政府連不到100W人次農民津貼+1000都給不出來 到時候何止100W人 何止1000$ 想靠政府來救助 實在不要想
國際救援也會有限 我們必須要預防類似情況發生 否則台灣可能會從地圖上消失

議題E :
所謂的專利權是甚麼?代表的涵義為何?為甚麼要去申請,沒有申請會怎樣嗎?
你可以在網路上查到許多資料 只是智慧財產權的一部份 創作保護主義 需要原創性 創作性等等之類的
個人認為 對於商品方面要這樣搞我可以接受 但是智慧 技術 這方面若成為專利只會成為財團的賺錢工具 也始得人類文明進步變慢的原因
智慧這種東西 並不是特有的 而且還是可以繼承 在古早東西方世界都有用火 證明了並非特有 而繼承至今 用火的方式也不相同
用火也不是人的專利 所謂的太陽 即是最大的例子 所以專利啥的實在是不應該存在 要跟植物收取專利費啥的?
雖然說現在是有限定各種條件存在 但誰知道明天會不會有死靈法師召喚出第一個用火的人?猿?出來 申請專利啥的?
智慧這種東西 必須流通 必須互相 才能成長 所以為啥要申請專利權?
申請還要錢 這也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符合那些腐敗的條件 可以成為專利財產 保護人民性命財產不就是政府應該要做的事?
竟然需要繳錢?這跟黑社會有啥差別?到底是想保護啥?財團?專利權真的不應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