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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議題F
1樓

討論議題:

  1.  在台灣何種行為構成網路犯罪?請列舉三項構成網路犯罪的行為,請且針對該三項網路犯罪行說明如何預防。
  2. 現在網路資訊發達、資源豐富,如何判斷該資訊是否屬實,並且如何正確的使用此資源,不至於構成網路犯罪。
  3.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人民有言論自由,但為何上述網友在網路討論區發言,卻涉及違法,請問該網有可能涉及什麼樣的法律?並且對於此法以及人民的言論做出分析比較講出小組看法。
  4. 每當社會上出現違反道德事件,網友常以人肉搜索票,搜尋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便是當事人罪大惡極,但當事人仍擁有憲法所保障的隱私權。請問此人肉搜索是否觸擊侵犯他人隱私?並說明小組看法。
  5. 網路購物的虛擬店面,解決了實體店面的昂貴需求,並且增進了賣家許多商機,但網路購物衍生出許多問題,例如:無法看到真實貨品,造成心中期待有所落差、匯清款項後卻不見商品的到來。這樣網路商人犯罪問題,若今天遇到了,我們有什麼樣的管道與方式解決問題?
2樓
回答1:
一、侵害著作權:在網路上販售大補帖、張貼散佈他人著作、下載他人著作燒錄散佈等。
二、網路上販賣個人資料:將經由特殊管道取得之他人資料在網路上販賣,供業者作為推銷其商品之用。
三、網路詐欺:利用網路購物騙取帳號,或以便宜廉售家電騙取價款。

預防方法:
1.勿在網路上下載有著作權的音樂、程式...等等,甚至燒錄成光碟販售他人,以免侵犯著作權。
2.不使用非法手段或非經他人同意取得個資,將個資轉售他人。
3.不要因為貪小便宜而立即下標,買之前先看看賣家評價、連絡方式,以免遭詐騙集團騙取財物。

回答2:
網路使用者應尊重智慧財產權。
學校應宣導網路使用者避免下列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一)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
(二)違法下載、拷貝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三)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上傳於公開之網站上。
(四)BBS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經作者明示禁止轉載,而仍然任意轉載。
(五)架設網站供公眾違法下載受保護之著作。
(六)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http://www.cyut.edu.tw/admin/cc/service/edu_net_rule.htm

回答3:
可能涉及『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其構成要件:

1.須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
2.「加害」,指以不法之手段施以危害。
3.「加害之客體」則為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採列舉制)。
4.「恐嚇」,將上述不法害惡之意旨,通知他人,使人產生恐怖之心理狀態。
5.「他人」,恐嚇特定之一人或數人。

結論:人民雖有言論自由,但此網友回應說要「帶火箭砲擊總統府」,畢竟也快到總統大選了,這時候的局勢會比較緊張,而且如果這種恐怖宣言如果是真的話,那後果不堪設想,我想警方應該是預防此舉,實屬合理。

回答4:
2010年4月,中華民國(台灣)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原加入了公開他人個人資料(包括照片)
需經該人同意的條文,由於有妨害言論自由等爭議,在立法院審查二讀通過後再行緊急復議修改,
修改後的條文排除了新聞報導及公眾利益等狀況,例如民代或名嘴揭發官員弊端而公開私人資料,
以及虐待動物或破壞物品等行為照片或影片貼在網路時,網友為找出犯罪者而進行的人肉搜索行為。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BA%E8%82%89%E6%90%9C%E7%B4%A2

結論:一般正常使用人肉搜索會侵害『個人資料保護法』,而用於搜索犯罪者或用於新聞報導除外。

回答5:
各位親愛的少年朋友、同學們,大家好:
現在雖值暑假期間,但歹徒仍然不會放過任何詐騙機會。
近日有學生於網路購買衣服(僅數百元),付款後,賣方及銀行(來電顯示係該銀行提款卡背面免付費電話號碼,以降低當事人戒心)
表示因系統作業錯誤,設定為12期分期付款,請學生至ATM依照其指示操作,以取消設定,結果被詐騙3萬餘元。

為避免類似案件發生,本局提供如下預防措施,請隨時提高警覺:
1.切記不要依照別人指示操作ATM提款機。
2.「網路購物要小心」,線上刷卡先確認網站真偽,一手交錢,一手驗貨交易才有保障。
3.不要在電話中向別人告知銀行帳號、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避免成為「人頭戶」。
4.不要聽信歹徒提供的電話查證,應向104或105查詢正確的電話號碼,再以電話查證。
5.網路聊天交友要謹慎,勿從事違法交易,若網友主動邀約,並要求見面前去自動提款機匯款,就是詐騙。
6.防範詐騙三要領:「冷靜」、「查證」、「報警」。
7.遇有可疑,隨時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如遇有詐騙行為,撥打「110」,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
8.反詐欺相關訊息請連結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站http://165.gov.tw/index.aspx
臺南市警察局FUN暑假FUN青春網路宣導團 關心您

http://da-dk.facebook.com/topic.php?uid=137817179571176&topic=207

3樓
回答:
1.(一)線上遊戲衍生犯罪:竊取遊戲帳號、虛擬寶物、裝備、貨幣等、詐欺(以詐術騙取玩家遊戲裝備)、強盜、恐嚇、賭博等問題。
   (二)侵害著作權:在網路上販售大補帖、張貼散佈他人著作、下載他人著作燒錄散佈等。
   (三)網路詐欺:利用網路購物騙取帳號,或以便宜廉售家電騙取價款。

預防方法:(1)不抓取網路上的外掛,不提供個人資料給不認識的人。
                (2)購買正版的產品。
                (3)買之前要確認評價和電話連絡賣家。

參考: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5093

2.預防網路犯罪:
   (1)使用電腦連接網際網路後,如長時間未使用時,應關閉連線以防杜駭客嘗試性入侵。
   (2)勿開啟來路不明電子信件或下載其附件;收到友人之電子信件,仍應注意信件標題,若該標題顯與友人平日來信有異請勿開啟。因電腦若受到敵意攻擊,會以友人之名義寄送。
   (3)網路拍賣購物,應多注意賣家刊登之廣告物品背景,與賣家聯繫時,儘可能以有線電話聯繫,防杜人頭電話詐騙。儘可能多掌握賣家的個人資訊,以防制買賣紛爭。
   (4)電腦內部電磁紀錄若未取得著作權人明示性同意,切勿從事複製、錄製、傳送等行為,以免觸法。
   (5)登錄網路帳號應以本身之身分證號登錄,避免觸犯刑法偽造私文書罪。
   (6)援助交際本身即為犯罪行為,且網路充斥著更深一層的危險性,切勿因好奇而以身試法。

參考:http://www.ilcpb.gov.tw/main/news_in.aspx?siteid=&ver=&usid=&mnuid=5541&modid=625&mode=&nid=1042&noframe=

3.刑法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構成條件:以危害生命、身體或財產等加害之意思告知被害人,讓被害人心生恐懼,就會構成一般恐嚇罪,不需其是否確有能力執行該恐嚇內容,只要其言行致被害人心生畏懼,就會成立本罪,例如恐嚇如果分手要放火燒屋或者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之類的言論,均構成恐嚇罪。

參考:http://www.smart-life.com.tw/findlaw/findlaw_list.php?id=8&cs_id=51&cd_id=419

4.我國新版個資法於99年4月2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於同年5月26日由總統府正式公布,雖還未施行,但因為修正的範圍很廣,也引起討論。此次修法,主要 是將保護客體擴大至所有個人資料。參考新版個資法第2條第1款「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 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另新版個資法亦例外規定,大眾傳播業者得於合乎公共利益目的下,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與報導,而不須履行告知義務。惟其行為是否合於公益目的,則應依個案認定之。

「人肉搜索」行為應以具備公益目的或其他特定目的為前提,且該「人肉」之資料,亦應取自於一般可得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來源,則網友們對其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等行為,始合乎法律規範。

參考: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4,&job_id=171753&article_category_id=15&article_id=96683

5.預防網路詐騙注意事項

●不要與您無法確認或不信任的機關組織打交道。

●確認連絡人細節,包括實際地址、電話號碼與企業所在地。不要與不樂意提供此類資訊的組織打交道。

●通常進入有交易內容的網頁都會是加密過的網頁,網址開頭是https而非http,如果不是要小心。

●在下標之前,確認拍賣賣家的過往紀錄與連絡細節。

●避免在網路拍賣中購買收藏品或僅此一樣的商品。如果無法事先驗貨,怎麼知道買到的是真貨還是假貨?

●不要支付現金或利用轉帳來支付網路購物的商品、服務或拍賣物件。

●詐騙手法日新月異,不論是透過網路或電話詐欺都是利用人性弱點,謹慎小心不要外洩個人資料,遇事小心確認不要慌張,就可以免於被詐欺的風險。

參考: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8/today-center2-2.htm

4樓
回答一:網路辱罵別人:在遊戲中罵不雅的文字。          如何防範:  遊戲而已,沒有必要與他人進行不必要的爭論。
             網路性交易:在網路上公然提供援交妹。                            告訴自己那些都是騙人的,千萬別上當。
             當駭客:對他人電腦進行隱私侵犯。                                  使用正版光碟以及正確防範措施。
回答二:有效的對於各年齡層進行分級措施,並不點選不安全的網站。
回答三:我覺得人民是有言論自由的,但是並不代表蔣任何話都可以不經由思考就說出,以免去傷害到他人自尊或精神上的傷                 害。
回答四:人肉搜索個人覺得並不違法,但是公然的在公開場合把他人身分公布,可能就造成違法了。
回答五:其實可以經由認識的人介紹,並攜伴友人,與賣家 面交交易,並選在公共場合,
5樓
1.侵害著作權:在網路上張貼他人著作,下載他人著作。
   網路詐欺:網路上騙取帳號之類的。
   線上遊戲的犯罪:竊取對方帳號密碼,盜取線上寶物之類。
預防
  不隨意載他人著作
  不隨意相信來路不明的陌生人
  跟上面一樣不要隨意相信陌生人
2.這個就需要自己去判斷得來的資訊是不是正確且無犯法的。也不要因為好奇而去亂點網路內的內容。
3.雖然說有言論自由,但是太過自由會傷害到對方的自尊或者是精神的話,就不是自由了。
4.有人肉搜索的話,壞人或許可以很快被抓到,不過不能去做一些犯法的事情
5.確定商家的信譽,多重的確認交易的細節,留下交易的收據還是資料,這樣出事情的話就可以把傷害控制到最小。
6樓
網路犯罪的範圍很廣泛,
在日常生活中也許哪天構成了網路犯罪也不清楚,
因此需多擴充相關知識。
人民雖有言論自由,
但是汙衊辱罵到他人依然是會構成犯罪。
而現在網路常常出現人肉搜索,
對於一些辦案來說也許是很方便,
然而在網路上公開他人資料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