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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190058 李健福
(李健福, 4a190058@stust.edu.tw, 2012-12-19 13:06)
1樓
所以結婚、同居之前要考慮清楚,
會發生的事情的後果,再去做決定。
我覺得如果真的「要」就要有能保護自己,
和負起責任的能力,在去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