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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工四甲_498G0083_邱哲浩
1樓

Q: 北市府對 Google 不願配合而開罰百萬,小組試就此案例列舉正反意見,對其合理性做探討。

 

A:針對這個事件,以Google與開發者的觀點來看的話,如果有7天鑑賞期的話,就有可能被破解或被盜版,而且一旦遭到破解或盜版那就根本就不會再有人購買,也因此而沒有收穫,所以就會使開發者沒有慾望在繼續去開發其他軟體。

 

Q: 15分鐘的鑑賞期是否夠用。小組試就此案例列舉正反意見,對其做探討。

 

A:關於鑑賞期的問題,對於遊戲類的App來說的話7日的鑑賞期有點太多了,因為在這7日內就有可能因為玩膩了或者因遭到破解或盜版或者已經破關了的各種問題,讓使用者覺得要退費,但對於其他許多的App來說的話15分鐘又有些不夠,所以如果可以的話應該要依照不同類型的商品來制定屬於他們的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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