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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邱雲翔, 2013-04-27 18:14, 人氣(1115)

〔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林曉雲/台北報導〕

國人長期以來習慣走路「靠右邊」的觀念要改了!研究顯示,行人與車輛「同向行走」時的事故率是「對向行走」的六倍,交通部去年宣導「面向來車走」,但部分廣告卻仍強調「靠左走」,交通部將立即修正。

人車同向事故率 是對向六倍

交通部運研所委託逢甲大學教授劉霈所做的研究發現,國內二○○七至二○○九年的行人事故中,在省道路段,行人與車輛同向通行事故率為廿三%,對向通行僅四%;在市區路段,同向通行事故率為十九%,對向通行為五%;同向通行分別為對向通行的六倍、四倍。

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秘書謝潮儀指出,國外研究也顯示類似結果,交通部因此決定透過學校教師、電視、廣播廣告等方式,宣導民眾改變傳統以來一直「靠右走」的習慣。

事實上,國內交通法規從未曾規定「靠右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僅規定行人應「靠邊走」;但由於教育交通安全教學手冊在民國六十九年制訂的版本中宣導「靠右走」,才讓國人無形間養成與行人車輛「同向行走」的危險習慣。

國內小巷道多 暫不修法強制

謝潮儀說,多數先進國家近年已陸續注意到此問題,美國、澳洲、英國甚至均已立法強制行人必須面向來車走。但考量國內有許多小巷道,修法做出強制規定可能造成民眾困擾,因此,暫時不考慮修法強制,初期將以宣導為主。

若必須同向行走 盡量靠邊走

最近交通部部分宣導廣告中,鼓勵民眾「靠左走」,謝潮儀認為不適當,將立即修正。鑑於許多縣市都有單行道的設計,謝潮儀建議,在沒有人行道的路段,民眾如 果真的無法面向來車走路,也應盡量靠路邊走(靠左走又比靠右走更好一些),並注意掌握來車動態;未來則希望透過工程改善,多闢設人行道,以減少人與車流的 交織。

對於交通部的作法,警察大學教授蘇志強表示:「好處一定比壞處多!」但如果行人的交通意識與守法觀念不加強,效果恐怕不如預期。他強調,台灣道路的條件,行人、車輛本就容易形成緊迫關係,行人如果不守法、不遵守號誌,不管靠哪邊走,都會把自己暴露在危險中。


新聞來源: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會

by 邱雲翔, 2013-04-27 18:11, 人氣(1102)
汽機車怠速超過三分鐘,明年三月擬正式開罰,最高可罰六萬!環保署預告《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草案,除明訂娃娃車、遊覽車可寬限十五分鐘,計程車招呼站前三輛不罰,其餘機車、小型車、大型車如怠速超過三分鐘,將分別開罰一千五百元、三千元及五千元,如不改善可每三分鐘連續開罰到六萬。

目前新竹市、台中市、南投縣、台南市及嘉義縣已有地方自訂怠速處罰條款,今年四月立法院通過《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明訂全國機動車輛如汽、機車怠速超過三分鐘,將處一千五百元到六萬元罰鍰,環保署昨擬定《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草案,預估明年三月一日實施,全國將一體適用中央法規。

《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開罰標準,包含一般汽機車停於紅綠燈以外的停車場、市街道路(不含國道及快速道路),停車不熄火超過三分鐘者,機車將開罰一千五百元、小型車罰三千元、大型車罰五千元,經勸導不改善者,當次最高每三分鐘連續開罰,以六萬元為上限。

不過行駛中或因塞車停滯的車輛,以及消防車、救護車、警車、工程車、運靈車、裝卸貨的冷凍車、作業中的新聞轉播車則排除在外,不受時間限制;幼童專 用車、遊覽車,得於乘客上車前十五分鐘啟動引擎,乘客下車停妥後必須關閉;計程車前三部排班車輛也可免罰。日前引起爭議的「室外溫度超過攝氏三十度就不取 締」因反對聲音太多,暫不列入。

所謂怠速,是指機動車輛停車時,引擎持續運轉、沒有熄火。環保署空保處長謝燕儒表示,據研究顯示,車輛怠速三十秒以上,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 及氮氧化物就高於引擎啟動瞬間排放量,對人體健康有害,為減少空汙才推動汽機車怠速熄火政策,年底公告後經宣導期將規畫重點稽查場所。

中國時報【侯俐安╱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中華民國機車研究發展安全促進會
by 邱雲翔, 2013-04-19 15:31, 人氣(1068)
南台30分鐘敎案宣導PPT檔案,點擊下列鏈接下載檔案:


南台30分鐘敎案.zip(148Mb)



by 邱雲翔, 2013-04-19 15:27, 人氣(1350)
機車保養及安全駕駛PPT宣導檔案,點擊下列鏈接下載檔案:


(一)機車保養.ppt(2.2Mb)

(二)安全駕駛.ppt(11.9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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